北京渝香泉餐饮公司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被罚1万元
点击次数:2017-07-04 14:15:12【打印】【关闭】
北京7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66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渝香泉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海环保罚字﹝2
北京7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66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渝香泉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6日对北京渝香泉餐饮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街1号韦伯豪家园7号楼北京鸿梓旭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鸿梓旭商务酒店一层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15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15〕1075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6年7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渝香泉餐饮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或使用,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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