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部门迅速行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
点击次数:2017-08-13 09:34:32【打印】【关闭】
本报讯(记者 魏金玉)自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召开以来,全省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很多地区部门早上接到事项清单,下午就立行立改、边督边改,随着工作的深入和督察的推进,进一步激发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的热情。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同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措施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两次组织开展“回头看”,通过督促落实修建永久性工程、安装生态流量实时监控装置等措施,有效保障了河道生态基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督察组反馈的环保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举一反三延伸整改问题,找出关联问题,全面延伸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努力把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环保类专项资金使用支出情况认真梳理,从政策制定、资金投入、支持和保障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和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做好资料准备,并对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查找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高标准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生态环保专题安排部署会,通报近期全系统生态环保问题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各市州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随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做到资料整理、现场整改工作不停步、齐推进,保证做到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环保督察期间工作方案》,对督察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一丝不苟执行、精益求精完成,对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提出的整改意见,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逐一核查、深入彻查,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省农牧厅:按照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的要求,不遗余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把生态环保工作始终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将环保理念贯穿于农牧工作始终,尤其在资金安排、项目审批时将生态优先、环境保护作为前置条件,从根本上、基础上、源头上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省司法厅:大力加强和规范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年内出台《关于加强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
省环境保护厅:紧紧抓住中央环保督察契机,把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与推动当前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督促各地巩固扬尘综合治理成果,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力推进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强化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和重点地区垃圾高温热解处理设施建设,创新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省审计厅:8月初派出审计组进驻海北州,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加强了对8个市(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2名厅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抓紧起草加大生态审计监督的贯彻意见,9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项目已分步进点。
省统计局:对近年来统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提供、解读服务,全力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工作。
省食药监管局:统筹运用好检查、检验、办案和信息公开四个手段,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食品药品掺假造假、冒牌,广告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学校周边“三无”食品、篡改保质期和过期食品药品回收翻新再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让人民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上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