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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取得群众满意的新成效

点击次数:2017-08-16 10:34:46【打印】【关闭】

本报讯(记者 李欣)8月15日,省委副书记刘宁赴湟中县李家山镇毛尔茨村、云谷川水库和多巴镇西宁市第五水源地,实地督察湟中县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他强调,要深入贯彻

本报讯(记者 李欣)8月15日,省委副书记刘宁赴湟中县李家山镇毛尔茨村、云谷川水库和多巴镇西宁市第五水源地,实地督察湟中县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来青督察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美丽青海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取得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新成效。

在李家山镇毛尔茨村,刘宁详细了解了该村小流域治理情况,肯定了成绩。他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水、土、阳光是自然生态必不可少的物质要素,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空间均衡、系统治理”的要求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林、治田,谋划好生态保护的各项工作。他强调,坡耕地治理,是该村小流域治理取得成功的重要措施之一,既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也为形成流域独特的小气候创造了条件,要总结推广。

在云谷川水库,刘宁听取了水源地生态保护情况介绍。他指出,水源地是环境整治的重点,要坚持依法保护、科学治理,处理好水源保护与加快发展的关系。要围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及环保问题督察整改工作,全力整治库区及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确保水库和上游生态环境的水质安全,守护好一泓清水。

在位于多巴镇的西宁市第五水源地,刘宁详细查看了水源地河道采砂及砂坑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项目。他指出,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科学治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河湖水域保护和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有序推动河湖休养生息,切实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着力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清醒认识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梳理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督察中,刘宁强调,西宁市生态环保和整治工作责任大、任务重,要按照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松和省委书记王国生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上的要求,全力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回应百姓关切。要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回潮,以扎扎实实的行动推进生态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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