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报 | 环保治理“煤改气”驱动投资机会
点击次数:2017-10-21 08:25:39【打印】【关闭】
2017年3月,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明确了“2+26”城市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治理雾霾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煤改气—系统性改变华北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从方案实施细则看,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并在今年冬季实现清洁能源取暖。
“2+26”其他城市于10月底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每个城市完成5万-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
近期,来自环保部消息,9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跨地区环保机构将公开亮相,这一机构将成为中国首个为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而设置的跨地区环保机构,机构成立后将在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而距离北方集中供暖不足2月,加快“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取暖工程设施的改造进度,并做到气、电“饱供”是缓解冬季北方大气环境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
一、财政直补全面推进煤改气工作
“煤改气”是指使用天然气(包括常规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煤制气等)在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发电中替代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产生较多污染排放的燃煤。
PM2.5的形成主要与NOx、SO2和烟尘的排放有关。其中天然气在工业燃料中排放的SO2、NOx和烟尘量仅仅为煤炭燃烧排放的1.7%、15.8%和8.7%,天然气的理论燃烧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少于煤炭。
天然气与燃煤相比较是一种相对清洁的能源,它的燃烧产物中灰份、含硫量与其它燃料相比要低,因而更加符合环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
2017年5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8月份以来各地加快推进“煤改气”工作。从各地的财政补贴政策来看,基本能覆盖60%以上的设备和管线投资;考虑到1元/立方米的天然气售价补贴,天然气供暖成本明显低于燃煤(按每户采暖季使用1000立方米天然气、天然气补贴前气价2.2元/立方米计算,补贴前天然气燃料费2200元/年,补贴后天然气燃料费1200元/年,低于燃煤燃料费4吨*500元/吨=2000元/年)。
2016年下半年起,各地煤改气补贴政策陆续出台;截至目前,绝大部分2+26地区煤改气补贴政策已经出台,具体见下表:
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市值风云交易研究组制表
二、政策驱动能源结构调整
在一系列政策驱动下,天然气消费量不断增加,今年前8月国内天然气累计消费量为1504亿立方米,增长17.8%,大幅高于2015年5.7%的增速和2016年6.6%的增速。
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到2020年力争达到15%,截止2016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为6.2%,天然气消费比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24.13%。
“煤改气”将加快天然气应用推广,促进天然气消费,并推动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天然气产业链有望受益。根据测算,我国十三五期间新建天然气集中式能源项目投资额度在990-1110亿元,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额度在1080-1284亿元。
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与城镇人口比例呈正相关关系。此外,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因此,随着京津冀煤改气的稳步推进,将会直接刺激天然气消费。
因此,民用煤改气是2016年底以来出现的增量市场,民用采暖煤改气覆盖区域将由当前的“2+26”个城市向华北大部乃至全国扩张,针对接驳、燃气具,用气费用的补贴政策有助于加快煤改气的实施进度,相关供气企业、燃气设备企业等业绩将出现明显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