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排废气 环保公司不处理
点击次数:2018-02-02 13:15:03【打印】【关闭】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环保局发布了《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佛山市净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第三方治理工程业务存在问题的通报》,指出佛山市净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泰公司”)在佛山市汉德莎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莎公司”)所开展的喷涂废气治理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存在明显问题。
通报:
治理工程形同虚设
据通报,佛山市环保局于1月26日对汉德莎公司进行环境执法,发现该单位存在喷涂废气收集管道设有旁路、污染治理设施没有开启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据查,该公司喷涂废气治理设施由净泰公司负责设计、建设。
执法人员经现场对汉德莎公司和净泰公司询问、调查,发现净泰公司对汉德莎公司喷涂废气治理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存在明显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汉德莎公司原有喷涂废气收集管道设有两个开口旁路,净泰公司在安装喷涂废气治理设施时,对废气收集管道存在排放旁路的情况失察,没有尽到起码的检查责任和义务;二是净泰公司设计的喷涂废气处理工艺为水喷淋+UV光解,净泰公司在明知喷淋水不能无限循环情况下,不仅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没有任何喷淋水处理设施,还对汉德莎公司在喷淋水池设有的偷排暗管视而不见;三是净泰公司建设的喷涂废气治理工程废气排放口设置不规范,没有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平台。净泰公司在汉德莎公司所开展的喷涂废气治理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存在明显问题,工程形同虚设,设施完全发挥不了污染治理作用。
措施:
强化监管治理单位
佛山市环保局表示,对净泰公司的问题,佛山市环保局将会同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依法处理。同时,各排污单位应吸取教训,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禁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
佛山市环保局要求,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排污单位合同约定的责任,严禁协助、鼓动排污单位从事环境违法活动。第三方治理单位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受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各区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除了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管,还要强化对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依法追责;要全面推进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实施黑名单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将治理不达标、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