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法工委就《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到省环保厅调研
点击次数:2018-02-09 11:12:44【打印】【关闭】
2018年2月6日,河北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蒋育良、环资委城建处副处长杨军梅、法工委法规一处副主任科员柴丽飞和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副教授刘广明一行五人,
2018年2月6日,河北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蒋育良、环资委城建处副处长杨军梅、法工委法规一处副主任科员柴丽飞和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副教授刘广明一行五人,到省环保厅就《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情况进行调研。省环保厅副厅长吕竹青出席调研会议,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水环境管理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土壤环境管理处和省综合执法局派员参加了调研。
蒋育良处长就《条例》修改情况进行了说明和介绍,并与参会人员就相关条款进行了探讨。会上,各相关处室就《条例》的有关条款逐条认真研究,从专业角度和可操作性方面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蒋玉良处长表示认同并提出斟酌修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吕竹青副厅长表示,省环保厅将继续全力配合省人大做好《条例》的调研、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争取早日通过省人大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