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一水洗厂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点击次数:2018-11-17 16:36:49【打印】【关闭】
近日,泗阳县环保部门发现,开发区某水洗厂在未办理环评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洗加染色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一部分水洗污水直接排至厂区南侧外空地内,
近日,泗阳县环保部门发现,开发区某水洗厂在未办理环评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洗加染色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一部分水洗污水直接排至厂区南侧外空地内,且该厂在污水处理设施尚未调试完毕情况下进行试生产,用水泵将沉淀池内未经处理的染色污水直接排放到污水站边上的污水井内,进而通过葛东河路雨水管网流入河道,造成污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泗阳县环保部门依法对该水洗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接到环保部门移交案件后,泗阳县公安局北京路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该水洗厂负责人胡某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环境污染,贻害无穷,祸及子孙。泗阳警方将积极会同环保部门,严厉打击涉嫌环境违法类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捍卫城市青山绿水。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生存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