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

三部门严查这种车上路!双节期间环保厅长带队查!

点击次数:2018-11-18 17:31:19【打印】【关闭】

9月21日,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9月22日)起,3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

9月21日,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9月22日)起,3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或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3条和113条规定,禁止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柴油货车上路行驶,对违规车辆依法处罚。
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销售、使用达不到国六标准车用燃油的违法行为。
自2018年9月22日起,各级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公安检查站、超限检测站实施联合驻站执法,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或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依法进行处罚。
对进入河南省境内经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外埠柴油货车,首次发现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予以劝返并依法处罚。
双节期间环保厅长带队查!

9月22日,节日放假第一天,河南省环境攻坚办主任、环保厅厅长王仲田带领督查组到各地督导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检查。在103省道新郑禹州交界处,新郑市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三部门正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排放联合检查,河南省交警总队长冯国文向在该联合检查点督导的省环保厅厅长王仲田汇报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及公安交警部门节日保通工作。 

浏览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