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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央企将纳入督察范围

点击次数:2018-12-31 10:11:56【打印】【关闭】

从2019年开始,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正式启动。这场督察问责风暴与此前有所不同,其范围将进一步拓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都将纳入被督察

从2019年开始,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正式启动。这场督察问责风暴与此前有所不同,其范围将进一步拓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都将纳入被督察之列。
这意味着在经历了三年首轮大规模督察、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之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力度和范围都将有新的升级和延伸。
2018年12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表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四年开展“回头看”。他介绍称,新一轮督察是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将更多聚焦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高质量发展上,提升科学可持续发展水平。”他说,今后会更加关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这个大的生态环境问题,从大环保上更好地去提高国家生态环保水平。
与此同时,刘长根还透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化系统已建起来,在第二轮督察中,将探索创新督察方法,加大卫星遥感、红外识别、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应用。“这将有利于提高督察效率,特别是查找大尺度的生态环境问题。”
此外,新一轮督察将盯住首轮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专项督察,完善生态环保督察制度体系。
“此前问题整改情况,这是重点,我们将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刘长根对经济观察网说,专项督察更强化精准度,将把污染防治七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作为重中之重,把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
12月27日,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7省市同步对外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这7省市包括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
据悉,第三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是于2017年4月至5月分别对7省市开展环保督察的,2017年7月至8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生态环境部最新数据显示,上述7省市共问责917人,其中厅级干部173人(正厅级干部48人),处级干部484人(正处级干部247人)。从问责人员分布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2人,地方政府222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575人,国有企业36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42人。
生态环境部表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生态环保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记者发现,湖南省在此次7省市问责中人数最多,达167人;其余安徽、辽宁、福建、贵州、山西、天津市分别问责151人、143人、136人、120人、117人、83人。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诫勉189人,党纪政务处分698人(次),组织处理1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他处理19人。
值得注意的是,从此次移交问题看,涉及生态环保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51%;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29%;涉及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的问题占比约13%,其他有关问题占比约7%。
刘长根透露,现在正在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一步要提请中共中央有关会议审议。规定明确了要建立中央和省级两级督察体系,省级督察必须成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要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这是省级督察重要任务。
“下一轮督察对经济的影响是正面的。督察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就不用担心,只要合法合规经营也不用担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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