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环保过会:今年IPO获批第92家 民生证券过3单
点击次数:2019-10-26 09:50:53【打印】【关闭】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昨日,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53次发审委会议召开,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侨银环保”)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92家企业。
侨银环保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刘思超、王蕾蕾。此前,1月8日,民生证券保荐的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8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侨银环保致力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事业,为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具体业务涵盖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
侨银环保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08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31亿元。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保及公积金金额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未全部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未为部分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可能存在潜在纠纷;(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未按员工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形,报告期内未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数;(3)未全部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是否存在被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如被有关部门要求按政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损失及补缴资金的责任承担主体。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2项BOT项目尚处于建设期,5项PPP项目仅习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工程进入运营期。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截止目前上述项目的施工进度或运营情况,是否和合同约定预期一致,是否存在不能及时完工投入运营的风险,是否存在减值风险;(2)说明BOT项目集中在广东省内,PPP项目主要集中在省外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现有在手订单中BOT和PPP项目的情况,进一步说明上述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3)结合发行人目前签署的环卫PPP项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说明环卫车辆设备采购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内容、定价是否在协议中可明确区分,如不能明确区分,相关划分依据是否充分,发行人对上述两部分投入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主要为人工成本,发行人作业人员的人均薪酬水平较低,发行人报告期存在多起劳动纠纷与诉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人工成本占比较高、作业人员的人均薪酬水平较低是否符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2)作业人员人均薪酬与发行人收入增长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人为压低人员薪酬或体外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形;(3)发行人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发行人业务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4)发行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不同业务类型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各业务类型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3)结合业务类型、市场竞争情况、定价、客户结构、成本等情况,说明省内外业务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