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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做一名环保志愿者”

点击次数:2020-03-14 13:13:14【打印】【关闭】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 刘彦州)3月11日,在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说出自己的心愿:“我以后愿做一名环保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 刘彦州)3月11日,在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说出自己的心愿:“我以后愿做一名环保志愿者,积极宣传法律,参与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2019年6月至12月,刘某在河南省濮阳县某乡修路施工期间,在禁猎期用夜间强光照明行猎的方法,用弹弓、钢珠捕猎珠颈斑鸠27只,该鸟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年12月3日,濮阳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刘某刑事拘留。

  该案于今年1月被移送濮阳县检察院审查批捕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作为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2月24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在追究刘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赔偿国家损失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3月11日的庭审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和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受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观摩了庭审。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当庭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四个月,赔偿国家资源损失810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得好,既判刑又赔偿,还公开赔礼道歉,在诉讼中教育全民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起到了通过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李连成代表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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