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意见真正落地,民营环保界称关键是这一点
点击次数:2020-06-10 13:46:48【打印】【关闭】
“六部委联合发文,把之前散布在不同部委里、对产业发展有利的政策做了综合与集成,太好了。但关键的问题是部门间能否协同,政策能否真正落地。”9日下午,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说。
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9日举办“绿金汇:环保总裁沙龙”,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日前出台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邀请部分环保界人士和节能环保领域专家发表意见和建议。
马辉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节能环保产业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参与竞争。但凡是几个部委联合发文、涉及到不同部门之间协作的政策,推行起来通常都非常困难。
马辉近年来的观察是,民营环保企业遇到融资困难,相关部委也联合发过文,有的部门还建立了沟通、联席机制,但这个问题仍然非常突出。
“一个好的政策会对产业产生极大的推动力。”马辉举例说,2002年开始实行的市政公用事业开展的市场化改革,就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因此,他建议,各部门间应加强协同,形成合力,让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樊元生在解读上述《意见》时介绍,近年来,节能环保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快速发展,2020年产值有望突破8万亿元。民营节能环保企业不但引领了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装备发展和新兴领域市场开拓,还为行业培养了一大批懂市场、会管理、精通专业技术的人才,更为社会贡献了百万人规模的就业。
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摄影/章轲
樊元生也表示,熟悉企业经营一线情况的人都知道,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涉及大量细致艰巨的工作,同一项政策在各地的执行落实情况往往存在较大差异,税收优惠政策普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上述《意见》提出,进一步开放重点行业市场,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兑现对企业各项承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别国债等项目申报、审核中,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不得违规限制民营企业申报,不得附加额外的条件要求。
《意见》再次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如何获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以及拓宽增信方式作了规定。樊元生认为,这将有助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通过开放重点行业市场、实施普惠的产业政策等,为破解民营节能环保企业遇到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有利于民营环保企业与国有企业优势互补、良性竞争、配套发展。”国发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郭留成说。
环境规划院生态环保产业研究室主任赵云皓认为,随着政策倾斜,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近年来,虽然很多央企成立了省级国企平台介入生态环保领域中,但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在行业领域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上市公司企业数据为例,民营企业目前上市公司占比在60%左右,营业收入占33%,固定资产占30%,吸纳就业人数占33%。”赵云皓介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