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环保考核管理规定首次亮相 物流车上路得过环保考核关
点击次数:2017-12-01 09:24:18【打印】【关闭】
11月30日下午,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污染治理警示专题会议,现场30余家运输企业、176辆超标车辆被通报。
会议现场,《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环保考核管理规定(试行)》也首次亮相,郑州市环保部门将对全市各运输物流企业每季度实施考核、排名,并出台具体奖惩措施。
【数字】
重型车排污投诉超四成
现场,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副书记孙超介绍,郑州市运输车辆多为柴油车,很多存在超标排放问题,市民对重型车排污投诉量也很多,占全市机动车排放超标投诉总量的43%。
此外,据推算,一辆大货车污染物排放量约相当于一辆小汽车的50~80倍,而一辆超标大货车的排放量相当于一辆国五小车的200倍,目前交通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已成为郑州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之一。
“由于物流等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存在环保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亟待予以警示,进一步加强管理。”孙超说。
【措施】
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
环保考核管理规定亮相
面对机动车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的现状,《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环保考核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也应运而生。会议现场,《规定》首次亮相,将对全市各运输物流企业每季度实施考核、排名,并出台具体奖惩措施。
据了解,该《规定》是郑州市首次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机动车环保量化考核。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企业台账、开展自检自查、主动配合整改等措施,建立企业机动车环保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环保意识。
此外,环保部门每月对核实的道路抽测、停放地抽测、遥感检测和群众举报的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和冒黑(蓝)烟车辆进行统计,对各运输企业每季度实施考核、排名。
【奖惩】
曝光考核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
《规定》要求,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予以媒体通报曝光,列入环保重点监管对象。运输企业应于通报考核结果后及时进行整改,十日内上报整改报告。
连续两次考核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要对企业负责人公开约谈曝光,一年内被约谈两次的企业取消当年环保评先资格。
同时,针对被查处和举报属实的运输车辆,其所属运输企业受到“立即停运”的处罚。此外,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环保部门重点监管、跟踪整改,确保企业整改、车辆维修治理落实到位。
据介绍,下一步,环保部门还会对部分车辆超标的运输企业进行“上门”抽测,监督企业进行车辆整改,限期不治理的车辆将予以媒体曝光。
【通报】
30余家运输企业、176辆超标车辆被通报
会议现场,30余家运输企业、176辆超标车辆被通报。郑州鼎大货运有限公司、河南万里物流有限公司和郑州市路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上台承诺将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来替代汽油、柴油车。
据了解,今年以来,郑州全市39个卡点共检查车辆16995台次,其中,659辆超标,106辆尾气超标的3.5吨以上的超标重型柴油车按照大气法114条规定,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固定式遥感检测车辆208余万辆次,57台超标待处罚车辆已公示,其中涉及运输企业18家,24台次车辆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受理微信、电话投诉案件1251期,334辆超标排放,被举报较多的运输企业有10家,涉及车辆134台次。对于超标车辆,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予以锁定限制其年审。(记者 王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