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运输企业机动车 实施环保量化考核
点击次数:2017-12-02 08:49:23【打印】【关闭】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污染治理警示专题会上获悉,我市将首次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机动车环保量化考核。
昨日出台的《郑州市交通运
昨日出台的《郑州市交通运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污染治理警示专题会上获悉,我市将首次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机动车环保量化考核。
昨日出台的《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环保考核管理规定》提出,我市将建立企业机动车环保管理制度,环保部门每月对道路抽测、停放地抽测、遥感检测及群众举报中核实的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及冒黑(蓝)烟车辆进行统计,每季度对各运输企业考核、排名。
按照《规定》,被查处的运输车辆,其所属运输企业应立即停止其运营,及时进行车辆尾气治理,经复检合格方可恢复运营;对确实无法维修合格的运输车辆,企业应主动予以更新。而考核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将被通报曝光,列入环保重点监管对象;连续两次考核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相关部门将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曝光,一年内被约谈两次的企业将被取消当年环保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