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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重金属防控成重点

点击次数:2017-12-23 10:00:40【打印】【关闭】

湖南省官方18日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重金属环境污染和风险不容忽视等问题制定六大类26个方面的措施。
2017年4月24日至

湖南省官方18日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重金属环境污染和风险不容忽视等问题制定六大类26个方面的措施。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7月31日,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湖南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一些突出环境风险长期得不到解决,且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多见。
此次《整改方案》明确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湖南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全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3.3%以上;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9%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72%以上。
近年来,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采砂问题突出,越冬雁类重要栖息地雁子洲被采砂挖除约4000亩,保护区核心区被侵占160亩。此外,洞庭湖后湖大面积水域外包,部分水域用于干湖捕捞等,造成了生态严重破坏。公开数据显示,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为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升幅97.9%,形势不容乐观。
针对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问题,湖南将打好“一湖四水”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力推进洞庭湖水环境污染整治,制定《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加快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和十大重点工程,推动洞庭湖水质持续改善;将深入推进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建立资江、沅江、澧水和洞庭湖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作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湖南一些治理项目效果不明显,部分项目进展滞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此次《整改方案》提出,将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大力推进钢铁、水泥、有色金属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并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和推进省级环保督察。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该省将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采取曝光、通报、约谈、问责、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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