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服环保处罚依法提出听证申请
点击次数:2018-01-03 08:58:54【打印】【关闭】
本报讯 1月2日,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就该镇某印刷厂涉嫌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听证。这是古镇镇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据悉,2017年11月14日,古镇镇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涉案印刷厂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印刷厂废气未经有效治理排放,包装印刷项目未经项目验收合格,主体工程擅自投产,执法人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印刷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对该印刷厂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理。该印刷厂依法提出了听证申请。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陈述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提出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金额和依据;当事人就案件的证据进行陈述、质证,并对提出的处罚决定提出申辩。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还原了案件的“原貌”,经听证参加人签字确认形成了听证笔录,为行政机关做出最终处罚决定提供了可靠依据。听证会结束后,主持人召集相关人员对听证情况进行评议,并制作《听证报告书》。
古镇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听证会的举行,为案件当事人与行政管理机关提供了一个陈述申辩对话的平台,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示了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的努力。
据悉,为进一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提高古镇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此次听证会进行总结,下一步古镇镇将在此次试水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的基础上,在城管、安监、交通等四个分局大力推广听证会,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