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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环保执法让蓝天常在

点击次数:2018-01-05 09:20:03【打印】【关闭】

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知情

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知情、诉求渠道

去年以来,河西区环保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监管和实施行政处罚,更好地保护了城区环境。

区环保局对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环节严谨规范。执法人员严把“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关,并推行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环保局为执法人员配置移动执法记录仪11台、移动执法系统4套。在此基础上,环保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制度,去年共召开了6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17起环境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为了更好地规范执法,区环保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并实施《河西区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年内,全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在日常审核方面,区环保局加强了执法文书上法制审核流程环节,做到查处分离,制定了《河西区环保局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分离实施办法》,细化查处分离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限的空间,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在规范审核方面,为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区环保局利用全区法律优势资源,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包括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一年来,法律顾问多次参与行政处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出具法律意见20多条,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区环保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以河西政务网和市环保局网站为主要载体,结合自身的双微平台、电子屏等,全面及时公开法律法规、任务目标、重大事项和行政处罚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知情、诉求渠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更新。2017年全年,该局通过“双平台”公示相关执法检查信息1116条,其中,各类行政处罚案卷77件,执法简报信息5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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