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河长制立法 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
点击次数:2018-03-13 14:18:02【打印】【关闭】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方敏在浙江省代表团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浙江将继续深入推进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全面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为新兴产业腾出环境空间。中国环境报记者邓佳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吕望舒
浙江省拥有八大水系,13万公里河川。丰沛的水资源不仅滋养一方土地,也是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保护好一江清水,浙江省一直在不懈努力。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源头在岸上,根子在产业。”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方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在今年参加全国两会时,不仅带来了美丽浙江的治水经验,也带来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水环境持续改善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梦想
浙江是江南水乡,因水而名、因水而兴、因水而美。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对浙江的水环境保护十分重视,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其中的“8”就是全省八大水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以治水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整治黑河、臭河、垃圾河,实现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两覆盖’,推动了工业和农业‘两转型’,治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谈到浙江省近年来在治水方面的成绩,方敏如数家珍。
在她看来,保护好浙江的绿水青山,是人民迫切的期盼,也是人民共同的梦想。
方敏介绍说,2017年,浙江省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省控断面比例为82.4%,比2013年上升18.6个百分点;省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比2013年减少12.2个百分点。
“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垃圾河、黑臭河变成了景观河,门前屋后的臭水沟也成了景观河。”方敏说,“现在在浙江随处都可以看到‘人水和谐’之美。”
今年1月,方敏曾带队对杭州市“美丽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在杭州市金沙湖公园,穿过公园的小桥绿径,驻足喷泉流水边,面对着静如碧玉的湖面,方敏对杭州市在金沙湖底建设“水下森林”、强化水体自净功能的创新做法表示赞赏,希望当地进一步完善公园绿化和配套设施等,吸引更多的人过来休闲、游玩、亲水。
据了解,浙江省在治水的同时,还倒逼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兴产业的发展腾出空间,累计关停淘汰了工业企业3万多家,整治提升企业1万多家。
畜禽养殖一直是造成水域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浙江省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也下了大力气。
“浙江全省关闭搬迁了养殖场、养殖户40万户,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因为畜禽养殖导致的面源污染问题。” 方敏说。
伴随着浙江省在治水工作中的不断努力,浙江省人民群众对治水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14年以来,全省社会公众对治水的支持度连续四年均达到96%以上。
“治水护水已成为全省上下的自觉行动,促进了社会文明和谐。”方敏不无自豪地说。
推动立法,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碧水长流
新时代的浙江也欲实现新作为。
“目前浙江正在全力推进‘美丽浙江’建设,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为总要求、总抓手,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标准治水行动,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融入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中,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而在治水方面,方敏表示,浙江将以水质提升增强环境竞争力,通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厚植浙江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和优势,以吸引更多的高端项目、高端产业和高端人才。
一方面是不懈努力,继续开展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另一方面,方敏也希望加强治水工作的法律保障。
浙江在201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河长制专项立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对河长制体制机制予以明确,创设了具有浙江特色、符合浙江实际的河长制规范,保障河长履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浙江治水走上了法治化、常态化轨道。
这次来参加全国两会,方敏带来了《关于加快开展河长制立法的建议》。谈及对河长制的关注,方敏提到,自己的另一个身份是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常务副主任。
方敏表示,作为我国最早开展河长制试点的省份之一,浙江在河长制实践过程中发现,要深入实施河长制,必须通过立法将有关经验、做法、政策、制度加以固化,并根据实践对河长工作体制机制作进一步补充完善。
在方敏看来,尽管国家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已对河长制作出原则规定,但仍需妥善处理好河长职责与政府部门法定职责之间的关系,调整好河长责任与权力的对等关系,“从国家层面推进相关立法,可确保河长制、湖长制稳步推进、常态长效。”
“为了在全国更加深入地推进河长制,非常有必要开展国家层面上的河长制立法工作。”方敏指出,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河长制工作,进而提升和巩固全国治水成果,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