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参数、探头附近做文章,揭秘环保数据造假那些事儿
点击次数:2019-01-04 09:18:04【打印】【关闭】
本想把数据“造”好看一些,没想到正是因为数据太好看,济宁汶上县某污水处理公司才被“盯”上。2018年4月,济宁汶上县某污水处理公司将总磷、总氮采样探头移到排污口旁边的生物指示池中,造成总磷、总氮“稳定达标”的假象。而在山东省信息与监控中心以往查处的污染源排污数据造假案例中,类似的伎俩还有很多。记者采访了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污染源监控室,揭秘环保数据造假那些事儿。
采样探头上动手脚
数据造假被抓现行
2018年4月份,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按照要求,氮磷排放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安装含总氮和(或)总磷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工作刚刚启动,那时候,总磷、总氮指标尚未纳入到考核中,大多数的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指标都还处在尚未达标的水平。
而济宁汶上县某污水处理公司的总磷总氮指标却一直比较稳定,没有明显的超标情况。这一点引起了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污染源监控室的注意,并将该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4月27日,山东省监控中心对济宁汶上县某污水处理公司启动了独立调查。
“我们一开始只是怀疑,结果调查时抓了个现行,也验证了我们之前的分析。”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污染源监控室工作人员刘常永说。
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每隔两个小时采样一次,刘常永一行调查前提前算好了采样时间,调查时正好看到济宁汶上县某污水处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把总磷、总氮采样探头从总排口放到旁边的生物指示池里,将造假行为逮个正着。
随后,刘常永及同事分别对总排污和生物指示池的水进行取样,进行人工监测。同时,对比采样探头移动前后的在线监测数据。经手工采样分析,该公司总排口废水总氮监测结果为23.4mg/L,生物指示池废水总氮监测结果为10.4mg/L,生物指示池废水浓度达标,总排口废水总氮超标0.56倍,且生物指示池废水浓度低于总排口。
济宁汶上县某污水处理公司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按照全省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监控执法人员固定好证据后通知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公安厅责成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检查人员现场向汶上县公安局移交了调查证据。目前,当地环保部门已依法对该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处罚,当地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监测设备上改参数
数据能相差十几倍
“我们总结的企业常见数据造假的手段有‘两大类十多种’。”刘常永说,所谓两大类主要是从软件和硬件上进行造假,软件方面,比如通过修改在线监测系统的参数等,而硬件上,则主要在采样探头附近做文章,济宁汶上县某污水处理公司的例子就是在硬件上造了假。
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检查。(受访者供图)
2015年之前,在山东尚未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企业通过软件造假的成本低,简单易行,比如通过修改在线监测设备的诸多参数,上传到监控中心平台的数据可能与实际监测数据存在十几倍的差距。
近几年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查处的数据造假案例已经出现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这主要得益于信息与监控中心组织研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和持之以恒的打假执法行动。动态管控系统从源头清除设备造假隐患,实施数据质量公开承诺制度,建立了一套防治作弊、很难造假的监管系统。
设备厂商签承诺书
造假自动退出市场
“首先第一步就是要求进入山东市场的设备厂商,在设备上尽可能地减少可修改的参数,即便是能自己修改的,也需要设定一定的范围,保证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污染源监控室主任石敬华介绍。
在当时的环境中,有的企业购买在线监测设备首先问的不是价格和设备质量,而是造假方便不方便,很多设备商都感到很为难,甚至被迫配合。为此,山东还专门开了一个二三百人的会议,把所有的设备厂商集中在一起进行了宣讲,此外还实施数据质量公开承诺制度,设备厂商签订数据质量承诺书,公开承诺不造假,一旦违背承诺,就要自动退出山东环保市场。
第二步就是把所有可以修改的参数集中监管起来,只要企业修改参数,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中就能发现。
自从上线动态管控系统后,企业数据造假就困难了很多。“通过动态管控,企业想通过更改软件参数的方法进行数据造假基本不可行了。”刘常永说。再加上加上数据造假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加码,现在很少企业敢顶风作案。2013年、2014年,信息与监控中心每年查处数据造假案件十几起,2016年和2017年各查处了两起,2018年只查处了1起,我省的数据造假案件逐年降低,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数据造假作案时间
不少都选在晚上
“现场取证很重要,也很危险,而去现场之前的数据比对也很重要。”石敬华说。去现场的前提是先察觉到企业造假的“蛛丝马迹”,而这些“蛛丝马迹”往往就隐藏在数据中。
造假的数据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比如说废气排放,有的企业废气排污数据上经常出现断崖式下降,那可能就存在数据造假的可能了。”刘常永说。污水处理大多是生化反应,需要经过沉淀、降解等多个程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各项指标急剧下降的情况。这些都是监控工作人员长期执法中总结出来的规律,也是执法人员与不法企业斗智斗勇的经验。
“有的企业排污数据出现断崖式下滑,那这种企业有可能存在临时开启环保处理设备。”刘常永说。
而不管是废气还是污水排放数据造假,作案时间都喜欢选在晚上。信息与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人人都有在夜间蹲守的经历。石敬华等人也见证了数据造假越来越严的处罚。
在2013年之前,查到监测数据造假,只能对造假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于造假具体实施人却无法处罚。2013年,山东建立了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率先对排污企业数据造假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2017年,“两高司法解释”将数据造假入刑后,山东又查处了全国首例排污企业数据造假入刑案件。近年来,省环保厅共查处25起弄虚作假案件,行政拘留30余人,判处有期徒刑5人。
2018年山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查实具体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事实,公安机关负责查实相关责任人。检察机关对环境保护部门有涉嫌犯罪案件不移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问题予以监督纠正。
“谁考核,谁监测”
山东经验推广全国
除了污染源有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之外,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也有可能出现造假情况。此前,西安环保数据造假案例,就是为了降低监测数据,由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最终,涉案的7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与其他省份不同,山东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是“谁考核、谁监测”。早在2011年,山东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2011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入选了山东改革开放40周年最具影响力事件。
山东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实行环境质量“谁考核、谁监测”,环境质量“上收一级”管理、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体制上把主要水气环境质量监测上收至省级管理,由过去‘考核谁,谁监测’改变为‘谁考核、谁监测’。”在机制上,实行社会化检测机构运营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全省范围内省控点位有3家第三方运营公司运维,还有1家比对公司移动比对,通过改革,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可能的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