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综述|美丽德州呈现新面貌
点击次数:2019-10-12 17:40:41【打印】【关闭】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70年来,德州市不断完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显著成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更加生态宜居。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
8月2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德州市今年6月份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6月份,德州市PM2.5同比改善15.6%,PM10同比改善11.2%。几乎与此同时,蓝天白云、碧水绿树的照片在德州人的微信朋友圈里再次成为“爆款”,大家纷纷为自己生活的城市的环境质量改善而点赞。
据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数据,与2013年相比,2018年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下降75.4%、31.5%、56.9%、42%;2013至2018年,全市国控断面COD、氨氮平均浓度累计下降15.3%、79.8%,水质实现持续改善。
成绩的取得,是德州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大环保”格局,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之初,德州市没有专职的环保机构和人员。 1974年4月,德州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 1988年10月,德州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升格为德州地区环境保护局。与此同时,环境监测监察机构相继成立,开展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德州市环保事业有了专职机构和人员。 1995年德州撤地设市,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崭新阶段,提出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 2003年,德州市提出了以打造绿色德州为目标,让德州的水更清、天更蓝。 200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 2012年2月,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把“生态美市”作为四大战略之一。2012年7月,市委、市政府召开生态德州建设大会,提出实施碧水、蓝天、绿地、宁静、整洁五大生态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持久战的重大决策,努力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全市形成了“党委政府统揽、分线作战”“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彻底改变了过去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全市各级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构建起了“大环保”格局。
2017年召开的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把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作为今后五年德州的奋斗目标之一。市委全委会提出把生态环境治理和协同发展、整体脱贫、深化改革、民生改善一同作为“十三五”期间必须打好的五大攻坚战。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年度工作要点,经常性研究环境保护议题。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刚性约束,积极构建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共建共享新格局。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结合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实现了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制定出台第一部政府规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以工作报告形式列入德州市“两会”议程并形成决议。 2017年印发《德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 2018年制定出台《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2019年1月17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挂牌成立。新成立的生态环境局整合了以往分散在各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能,壮大了生态环保力量,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德州市以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等为契机,坚持以查促改,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彻底整改。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新旧动能转换、民生保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企业规范提升、整合入园、转型升级。德州市产业结构实现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坚持科学精准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6月2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政治性、全局性、系统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保障生态治理高效推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随即展开,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改善落到实处。
德州市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八五”(1991年至1995年)期间,德州市工业开始起步,污染问题逐步显现。 1993年,省里和德州地区、德州地区和各县市相继签订环境目标责任书,各县市也纷纷召开会议落实责任,有力保证和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发展。
1996年至2002年,德州市环保工作实现了“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目标。至2000年9月,德州市“一控双达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国家下达的12项总量控制指标提前两年完成。先后取缔年产5000吨以下小造纸厂42家,关停万吨以下草浆造纸生产线4条。德州市环保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面对新世纪以来错综复杂的污染形势和严峻的治理任务,德州市坚持综合施策、精准治污,坚决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
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推进。 2010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建成脱硫工程并投入运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显著降低。 2013年,对城区42个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源治污设施进行改造。 2014年,出台《蓝天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2015年底,德州市聘请国内环保领域知名专家把脉会诊,最终确定了“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的大气污染治理路径。近年来,德州市充分借力“一市一策”课题组科研成果,实现了从解决面上问题向精细化治理的转变。 2017年12月,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2+26”城市跟踪研究工作现场交流会在德州市举行,“德州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得到推广。
2016年,德州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幅度、PM2.5改善幅度、获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数额实现了三个“全省第一”。2017年,德州市夺得“蓝繁”增加天数、PM10改善幅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及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四个“全省第一”。 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阶段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德州市的“一市一策”跟踪研究考核结果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一。
德州市坚持“治用保”治污理念,从“点线面”三方面着手,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在“点”上,以断面水质达标倒逼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治污水平提高。在“线”上,以支流达标保干流达标,推进“点源+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入河排污口”串联递进式治污体系。在“面”上,县市区抓好农村社区、畜禽养殖等治理,建设、运行同时抓。全面落实河长制,编制“一河一规划”,大力开展清河行动,积极推进生态修复。
2010年,德州市代表山东省接受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获得海河流域7省(区、市)和全国九大流域33个考核代表城市“双第一”;2014年4月,德州市再次代表山东省接受国家考核,再次获得“双第一”。“十二五”期间,德州市河流水质持续改善,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进入“十三五”以来,德州市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2016年至2017年,德州市主要河流水质完成了国家规定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要求,全市12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推进生态修复
“十一五”以来,总量控制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实现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转变。德州市把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县市区、排污企业和工程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造纸、火电、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为有效监管打下坚实基础。清理整顿496个违规建设项目,倒逼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步伐。设置环评审批20条限制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全市259家环境风险企业全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企业三级应急体系。德州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均超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截至2018年9月,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已完成“十三五”总任务的50%以上。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元年。德州市认真落实新《环保法》,秉承“零容忍”的监管执法理念,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为环境质量改善保驾护航。同时,不断强化科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建立市县两级环境监控中心,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发挥削峰降频作用。加强环保宣教工作,切实推进社会共治。
德州市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县市区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对环境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反弹的县市区实行约谈、限批和问责。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以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的生态补偿制度。
以生态示范创建、乡村文明行动、两区同建为契机,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2个、省级生态乡镇65个,创建率由“十一五”时期19%,提高到目前的66%,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湿地和森林是地球重要的生态系统。其中,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德州市高度重视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努力加强湿地建设和植树造林。在2013年至2014年德州市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考核期间,运用潜流、表流、人工浮岛、沉水植物塘、生物滞留塘等工艺,建设了一批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此后,德州市继续加强湿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能力。截至2019年9月,德州市正在运行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有21处,总面积12111.15亩,日处理能力416.72万吨。德州市大力开展“绿满德州·生态美市”造林行动,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实施绿色县城、乡镇、村居,绿色机关、校园、企业、社区、单位等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通道林荫化、水系生态化、农田林网化、镇村花园化”的城乡绿化新格局,使德州大地宜林皆林、能绿尽绿。德州市还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创建省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居为抓手,切实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截至2018年底,全市30个村庄被评为省级森林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