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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及公用事业:新版“限塑令”发布 三大投资建议

点击次数:2020-02-09 12:45:33【打印】【关闭】

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推进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对超薄购物袋

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推进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对超薄购物袋、超薄地膜等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与使用进行有计划的禁止与限制。二是研发推广绿色环保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并开展专项清理。

在垃圾处理端,发改委指出,一是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塑料垃圾分类收集;二是要推进分类处理。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资源化利用和能源化利用,减少填埋量;三是要统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塑料垃圾的专项清理。

二、去填埋化已成趋势

分类收集处理稳步推进,去填埋化已成趋势。生活垃圾分类目前正在全国逐步推进中,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条件不断优化。但与《意见》中所要求的高质量资源化利用相比,目前的分类标准既没有做到全国通行,也没有做到对于不同种类塑料制品进行细分,仍有较大挖潜空间。无害化处理领域,发改委明确指出分拣成本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的塑料废弃物,要进入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并加强运行管理。根据年鉴数据,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不断上升,在总处理量中的占比也在提升。考虑到填埋对于土地资源的占用与污染隐患,以及塑料制品分解时间长、环境危害大的特点,我们认为塑料制品的完全去填埋化将是一大趋势。目前我国各省区生活垃圾填埋占比有较大差距,专项清理可能在部分区域长期开展。

三、三大投资建议与逻辑

一是继续关注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企业。塑料垃圾的资源化与无害化利用均依赖于前端的分类收集,考虑到推广、执行与监管的难度,我们认为塑料垃圾的进一步分捡更可能是成为垃圾收集企业的业务覆盖范围,而非依靠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再度细化。二是看好资源回收与焚烧发电以及配套设备龙头企业。《意见》的首要目标是源头减量,配合处理手段规范化和污染物排放收严,我们认为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精细化回收与处置可能带来一波资源化产品价格与处置价格的双上涨,推动企业业绩上扬。三是关注相关企业在东北、西部等地市场布局。数据显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填埋占比更高,侧面反映出资源化与焚烧等处理行业空白较大。此外垃圾处理行业有较明显的邻避效应,先发优势明显,对于在以上地区的项目建设等行为建议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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