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保信用 鼓励“领跑者”产生
点击次数:2020-04-30 10:03:48【打印】【关闭】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韩东良 江苏省连云港市日前启用环保信用评价新系统动态评价后,近日又改善评价和企业环保信用修复机制,力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2019年以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利用环保信用评价手段推动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减排治污、绿色发展,市场主体自律程度显著提高。
你会被记12分吗?
保证每条信用信息都是依法规范化产生
去年,连云港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省定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有效;落实“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两灌”化工园区超期贮存3.02万吨危废全部清零。
当地所取得的成绩,与启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新系统,运用3项“新功能”对企业环保信用情况予以动态评价,有力保障了排污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分类、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信用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密不可分。
在新系统推进过程中,连云港新增企业信用承诺加分项,鼓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出环保信用承诺,在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及企业信用修复中引入企业信用承诺。同时,新设实时录入功能,信息及时采集、及时录入、及时评价,解决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收集滞后、评价周期长、评价流程繁琐的问题。另外,还新开发公众查询窗口,公众均可随时通过系统查询企业的环保信用状况,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企业实时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奖惩措施。
连云港还改进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方法,将排污企业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实行12分滚动记分模式,要求每项记分均有法律文书、行政公文、行政决定文书等作为依据,保证了每条信用信息都是依法规范化产生。
对环保信用评定等级低的企业,将记分有效期全部为1年,调整为依情节轻重有效期6个月或12个月不等,期满自动恢复对应分值。对因受行政处罚等导致信用受损的企业,在其积极履行处罚义务、完成整改后,准予信用修复,使“改过自新”的企业能及时从受限名单中“脱身出来”。
探索环保信用“领跑者”制度
多部门共享信用,采取差别化政策
2019年以来,连云港市共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送信息8000余条,有力强化了市场主体行为事中事后监管。
截至目前,当地参评企业已有1597家,其评价结果除应用于生态环境系统外,还联合多部门实施联合奖惩,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破解了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信用办、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了连云港市绿色信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对环保信用达到绿色、蓝色等级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业采取回收、压缩贷款及发出预警通知等措施,及时调整信贷结构,防范信贷风险,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倒逼企业改善环境行为,提升环保信用等级。
同时,还对环保信用为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今年3月,连云港生态环境部门与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联合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再次调整差别化污水处理费。随着环保信用评价影响力和震慑力的不断扩大,信用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愈加显现,更多排污企业主动加大环境治理投入,积极改造治污设施设备,有效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今年,连云港将探索建立环保信用“领跑者”制度,增加企业参评积极性。同时,不断扩大环保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增强环保信用评价意识。依托联合惩戒备忘录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联动,增强环境违法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